轉播安徽新聞2011-05-19905 ]
昨日,原(安徽)天長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局長陶武涉嫌徇私舞弊少征應征稅款、受賄案在全椒縣人民法院依法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據悉,陶武在擔任原安徽省天長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局長期間,利用其職務之便,徇私舞弊少征應征稅款,為天長市的多家公司大開“綠燈”,先后共非法收受賄賂共計23.6萬元。其中2008年5、6月份,在征收天長市某工貿有限公司應征稅款過程中,滁州市地稅局稽查局給天長市地稅局稽查局下達催辦函,要求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該公司尚欠的860多萬元稅款執行完畢。但是該公司董事長江某找到陶武,在陶武的特別關照下,少征應征稅款800多萬元,該公司先后送給陶武人民幣3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陶武身為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少征應征稅款880余萬元。同時,還利用職務之便,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23.6萬元。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當以徇私舞弊少征稅款罪以及受賄罪數罪追究被告人陶武的刑事責任。案件將擇日進行宣判。 (新華網安徽頻道/安徽商報 張愛民 陳衛民 歐陽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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